僑生/港澳生
申請前須知
25.Dec.2024
僑生身分規定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
一、 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欲申請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須連續居留 8 年以上)
二、 取得僑居地之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
*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連續居留,指華裔學生每曆年(1/1~12/31)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120日;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得以取得僑居地公民權、永久居留權或以其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認定之。
港澳生身分規定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
一、 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年以上者。(欲申請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須連續居留8年以上)
二、 香港或澳門居民,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未持有外國護照者。
*所稱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
一、 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六年以上之華裔學生。
二、 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
三、 未曾在臺設有戶籍。
海外學子赴臺升學管道
*僑生及外國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之規定及權益對照表 (此資訊由海外聯招會提供)。
*有關僑生(含港澳生)來臺就學相關法規請參考: 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