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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

申請前須知

25.Dec.2024

符合下列資格者,得依當年度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升學:

(一)報考博士班資格:
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8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或具報考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二)報考碩士班資格:
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8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三)報考學士班資格:
已於109年4月7日停招。